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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律师 张明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6101130102002通过首届司法考试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裁判执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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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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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法院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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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咨询公司与乙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向乙装修公司购买电器,总价80万元。合同约定,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以赔偿对方损失。安装完毕后,甲公司拖欠货款20万元。乙公司向北京市某区法院起诉,法院审理认为,合同约定有效,甲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共计24万元。甲公司上诉,二审法院依法改判:甲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一、违约金的性质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实际上是对一方违约后可能给对方带来损失的预先估算,所以,约定违约金可能低于或高于一方实际损失。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补偿性违约金支付数额应当以守约方实际损失为限;惩罚性违约金则不拘于此,比如,商家出售假货后双倍赔偿义务。

二、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参照系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是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违约金的事实依据。如何确定违约金的适当数额成为关键。一般的,违约金应当以守约方实际损失为限,惩罚性违约金除外。同时,守约方必须举证证明实际损失的发生以及实际损失的大小,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三、调整后的标准

法院对约定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进行调整之后,按照何种比例或方式确定新的违约金?一般地,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违约金比例。注意,违约金承担的起算点一定要准确,否则,起算点错误将导致违约金计算期限错误。

四、调整事由

依据法律规定,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调整。显然,只要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就可以要求法院予以调整;但是,若违约金略微高于实际损失,则不需调整,只有在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才可以调整。本案中,违约金甚至高于甲方所欠货款,明显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五、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经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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