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网 >合同诉讼

律师介绍

张明律师 张明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6101130102002通过首届司法考试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裁判执行...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明律师

手机号码:13718568841

邮箱地址:787648547@qq.com

执业证号:11101200610113010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合同诉讼

行使合同解除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只要通知对方即可,只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自己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那么,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合同解除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3)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

  (4)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5)不适当履行与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权的法律规定:

  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其中约定解除又可分为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当事人在签定合同后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是在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合同就自动的终止。

  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条第五项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一方因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未恢复履行能力也未提供担保的情形;因发生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不能预见并且不能克服的情况,改变了订立合同时的基础,使合同的履行失去意义或者履行合同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重大失衡的情形等;《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等等。

  上述合同法定解除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可抗力,另一类根本违约。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ntact number

137-1856-8841

Copyright © 2017 www.hetongsus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