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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律师 张明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6101130102002通过首届司法考试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裁判执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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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

涉外经济合同的签订需要具备什么条款?

  导读: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涉外贸易,涉外婚姻都是常有的事,所以涉外经济合同的签订也十分常见,那么在涉外经济合同的签订中需要具备什么条款?合同签订时要注意什么问题?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涉外经济合同

  涉外经济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合同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产生、变更或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涉外经济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合同。

  我国的《涉外经济合同法》是专门调整涉外经济合同关系的,其宗旨是保障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

  二、签订涉外经济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①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者住所;

  ②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③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的种类、范围;

  ④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⑤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⑥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⑦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

  ⑧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

  ⑨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⑩合同使用的文学及其效力。

  三、订立涉外经济合同注意的问题

  1、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

  2、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涉外经济合同的条款必须齐备,文字表达必须准确;

  4、要注意订好担保条款;

  5、对于仲裁条款应明确地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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