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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律师 张明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6101130102002通过首届司法考试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裁判执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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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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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何时才能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核心内容:房屋租赁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订并生效后,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解除合同。对出租人而言,只有在下列情形出现时,才能提前解除合同,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我国《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应遵循一定的格式,内容主要包括所租赁房屋的具体信息、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

  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订并生效后,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解除合同。对出租人而言,只有在下列情形出现时,才能提前解除合同:

  依据《合同法》第94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承租人具有下列情形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的;

  (二)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如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与他人私换房屋或者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四)承租人故意损坏房屋的;

  (五)承租人擅自拆改房屋结构、装修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六)承租人累计6个月拒不交纳租金的;

  (七)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对房屋的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八)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确实需要收回房屋的;

  (九)其他情形。

  承租人应熟记上述情形,只有在当事先约定或法定情形出现时,出租人才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否则,就要理智地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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