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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律师 张明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6101130102002通过首届司法考试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裁判执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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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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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出现不良贷款的原因

  所谓不良贷款,就意味着贷款可能无法按照预期的情况收回,但日常生活中,不良贷款却又一直存在,那么它存在的原因是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北京合同诉讼律师整理了下文。

  鉴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及企业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的持续提高,银行风险成为了全体国民共同关注的焦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中所出现的巨额不良贷款成了银行继续前进的阻碍,其中隐藏着特别大的金融风险,同时它对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言也是特别不利的。

  不良贷款在我国商业银行领域已经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其原因一般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绝大多数公司并未创建完善的企业制度,同时其经营管理也不是特别好;

  2、各地政府为了获得更好的政绩,纷纷向当地银行施压,要求各大银行为新项目及重点项目提供贷款;

  3、中国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善,造成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大量出现;

  4、银行不具备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此外,银行的从业人员所具有的素质及责任心也比较低。

  不良贷款的出现势必会对银行的发展带来特别大的阻碍,其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如今我国各大商业银行间竞争日益激烈,银行管理人员为了追求利益而无视风险防控的行为导致银行从业人员重业绩轻管理情况的出现,最终不利于银行的健康发展;

  2、某些公司资金流动性较差,那些不能正常付息的公司在贷款到期时就将面临资金问题;

  3、银行对抵押物的审查并不明确,造成抵押权难以行使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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