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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律师 张明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6101130102002通过首届司法考试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裁判执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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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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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任意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吗

  日常生活中,发行债券是公司筹集资金的一个方式,在目前也有不少的公司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了资金,解决了资金上面的需求或是难题等等。那么,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是任意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吗?针对这个问题,北京合同诉讼律师整理了下文。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任意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吗?不能任意。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

  发行条件

  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4、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6、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类别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附认股权、可转换成相关股票等条款。上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可以发行附可交换成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条款的公司债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行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发行附认股权、可转换成股票条款的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附认股权、可转换成股票条款的公司债券,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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