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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律师 张明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6101130102002通过首届司法考试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裁判执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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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将执行

北京市工商局昨天发布《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下称《合同》),12月1日起正式推行。正式文本与征求意见稿变化不大,按照《合同》,健身企业在非法定节假日暂停营业超过24小时,或消费按照约定办理暂停服务手续的,有效期限相应顺延,合同还明确记名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限不少于3年。

市工商局表示,《合同》适用于综合性健身会所,以及球类、游泳、瑜伽、技击等专业性休闲健身场馆。对于消费者关注的有效期限问题,《合同》明确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不设有效期限;不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有效期限不少于3年,有效期限届满后卡内仍有剩余的金额、次数或时间的,商家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而对于会员时效卡,消费者在有效期限内按照商家承诺不限次享受约定服务的权利,有效期限届满后会员资格自动终止,不产生卡内余额。对于商家暂停营业的问题,商家在非法定节假日暂停营业超过24小时,或消费按照约定办理暂停服务手续的,有效期限相应顺延。

此外,《合同》就发生争议较多的转卡、换卡、补卡、退卡问题,文本中也设定了相应条款,由合同双方根据需要协商填写,以利于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解决依据。

根据《合同》,消费者在交付预付费用后7日内尚未持卡休闲健身的,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商家应当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市工商局表示,《合同》中未规定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规定为准。市工商局同时推出了使用指南,指导消费者和商家使用。据了解,目前已经有32家健身单位承诺使用《合同》。

对于一些加盟店经常“消失”的情况,市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加盟店是独立的法人单位,需要独立承担责任,法律上总店没有负责的义务。如果总店参与销售分成,则要负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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