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6101130102002通过首届司法考试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裁判执行... 详细>>
律师姓名:张明律师
手机号码:13718568841
邮箱地址:787648547@qq.com
执业证号:11101200610113010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随着务工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出租房屋也成为一门火热的生意,那么很多人就问了,如果把抵押的房子出租出去是否合法?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下把抵押房子出租是否合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已经抵押的房屋能出租吗?出租抵押的房子合法吗?抵押权人可否主张租赁合同无效?对于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抵押权设定后,《担保法》并未禁止抵押物出租,根据法不禁止即为权利的民事不成文规则,抵押权设定后,抵押物是可以出租的。
理由如下:
首先,抵押权只是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人就某物设定抵押后仍对该物享有所有权,只要租赁期限不超过债务的清偿期,抵押人可就抵押物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即有权将抵押物出租。
其次,由于抵押并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因此具备将抵押物出租的条件。
最后,由于设定抵押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承认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出租权,可以更好地发挥抵押物的使用价值,从而更好地保证债权的实现。
正是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该规定也明确了已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但由于抵押权设置在前,租赁权产生于后,实现抵押权时,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也可以不再履行原租赁合同。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