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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律师 张明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6101130102002通过首届司法考试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裁判执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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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

债务人逃跑了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们都知道,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可以申请第三人做自己的债务担保,这是为了加强债务人偿还债务能力,那么当债务人逃跑了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从该条款不难看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因此,在借款人逃跑之后,理所当然的都需要承担替借款人偿还债务的的义务。

债务人无力还钱,能否起诉担保人,让担保人承担债务,首先需要明确担保的方式及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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