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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律师 张明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6101130102002通过首届司法考试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裁判执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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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仲裁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核心内容:如果用人单位有法定违法用工情形的,即使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下面北京合同律师带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

  一、案情

  刘某于2011年10月到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6年的劳动合同。因刘某家2015年10月新开的一家火锅店生意特别火爆,妻子忙不过来,刘某便于2015年11月28日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信,以家中有事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不再来公司上班。后刘某认为自己已在公司工作了4年,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支付其经济补偿金。但公司认为刘某系主动辞职,单位既不拖欠其工资,又按时足额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所以不应支付刘某经济补偿金。于是刘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4个月工资标准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仲裁委审理后,依法驳回了刘某的仲裁请求。

  二、点评

  近期,仲裁委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较多。本案中,刘某向单位递交书面辞职信,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均享有劳动关系自主处置权。劳动者正常情况下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履行提前通知程序30日内,用人单位随时可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和条件。劳动者主动辞职,单方提出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没有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本案中,虽然刘某在单位已工作4年,但是在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长短不是用人单位支付员工辞职经济补偿金的法定理由。刘某出于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用工方面也无违法情形,因此,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法定违法用工情形的,即使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及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情形的,劳动者均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经济补偿金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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