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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律师 张明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6101130102002通过首届司法考试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裁判执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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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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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罪判决书范本

  生活中幼合同诈骗最就有合同诈骗罪的判决书,那么很多人就会问,合同诈骗罪判决书怎么样写?需不需要写合同诈骗犯罪事实?又或者有没有合同诈骗罪判决书的范本?下面,就由小编整理一份合同诈骗罪判决书分享给大家,以供大家的参考。


  合同诈骗罪判决书

  诉机关柳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罗xx,男,1969年x月x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职业,家住广西柳州市xx路x巷x号。曾因犯挪用公款罪,于1998年11月被柳州市xx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型五年,1999年4月保外就医后一直潜逃。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7年7月21日被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柳州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余桂兰,欣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507721100

  被告人李xx,男,1968年x月x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无职业,家住广西柳州市xx路x号x室。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7年7月21日被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柳州市第二看守所。

  柳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柳市x检刑诉(2008)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xx、李xx犯合同诈骗罪,于2008年3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柳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检察员文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罗xx、李xx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柳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2005年12月至2006年4月底,被告人罗xx伙同李xx、陈x(另案处理)经预谋后,由被告人李xx假冒广西区石榴河园艺场(即鹿寨监狱)负责生产的“李科长”,陈x假冒该监狱的副监狱长“贺致民”,利用被告人李xx伪造的公章和被告人罗xx提供的假合同与被害人谢xx签订了虚假的该园艺场4300亩山林的承包合同,骗得被害人谢xx承包金、合同保证金共计人民币465500元。所获赃款已被二被告人挥霍。2、被告人罗xx因挪用公款罪于1998年被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从1996年至2001年。1999年3月,被告人罗凤华通过伪造病历的方式,取得保外就医,一直潜逃在外。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和书证等。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罗xx为逃避处罚,采用伪造病历的方法,利用保外就医脱逃,其行为还构成脱逃罪。其一人犯数罪且在刑罚没有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应当数罪并罚。罗xx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分子,属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罗xx、李xx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罗xx的辩护人余桂兰律师提出:1、罗xx认罪态度好;2、罗xx被抓时,公安机关扣押了其驾驶的汽车,罗xx愿意用该车抵做赃款退还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

  一、合同诈骗事实

  被告人罗xx因参与赌博、做生意欠下巨额债务。为偿还债务,罗xx决定以广西区石榴河园艺场(即鹿寨监狱)有山林要承包经营、可以代签合同为由,骗取被害人谢xx的钱财。罗xx遂将自己的想法告诉被告人李xx,李xx表示同意。2005年12月至2006年4月底期间,被告人罗xx拟写了虚假的承包合同书,加盖了由李xx去私刻的公章,并由李xx冒充石榴园艺场的李科长,李xx找来的朋友陈x冒充石榴园艺场的副监狱长贺致民,欺骗被害人谢xx签订了虚假的山林承包合同,共骗得谢xx人民币465500元。所获赃款已被二被告人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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